关于核准滁州佳诚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告
滁应急告〔2019〕22号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办〔2014〕49号)和原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安监规〔2014〕133号)以及原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滁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滁安监办〔2015〕70号)等有关规定,经评审组织单位组织评审合格,决定核准滁州佳诚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和滁州爱沃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家单位为工贸行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通告。
滁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