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组织召开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意见征求会
3月20日下午,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暂行办法意见征求会,市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唐中柱主持会议。
会上,南谯区、琅琊区、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相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暂行办法提出意见建议,并交流了下一步工作打算。
会议强调,各地区要督促辖区内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引导。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隐患报告奖励和惩处机制,强化从业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业务培训,细化奖励方式和标准,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确保隐患报告奖励相关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