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9-01-14 10:40 来源:滁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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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和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概述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2018年,我局在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过程中,明确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开通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渠道,及时将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截止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年,我局共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690余条,其中政策解读 6条,决策公开2条,安全生产领域重点信息公开77条,主动回应及政民互动信息9条;依申请公开目录12条;公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件。

    其他的内容主要包括:

    1.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领导信息;

    2.涉及本部门业务工作的政策法规信息和工作方案;

    3.本部门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

    4.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落实情况,工作总结;

    5.本部门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公告公示及通知等;

    6.行政许可、办事服务及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7.主要业务信息公开;

    8.根据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要求需要公开的事项;

    9.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1件,已全部按照规定办结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方向

    2018年,我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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