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和《安徽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皖应急〔2022〕18 号)以及《滁州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滁应急〔2022〕68号),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确定安徽灵达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柯仕达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海徽化工有限公司、安徽华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定远诚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滁州金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来安县翔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全椒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9家企业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滁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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