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6:42 来源: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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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41号)要求,结合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发送,采取文字、简明问答、图表等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多方位解读,将政策关键点进行精准有效解读,真正让群众、企业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全年发布本级政策解读信息5条,其中,文字解读2条,简明问答解读2条,图表解读1条。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的最新市级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及时调整信息发布内容,严格对标示范案例,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标准。三是推进基层“两化”。根据《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指引》《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指引》,开展基层“两化”自评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基层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主动公开水平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4份依申请公开件(在线申请3件、线下申请1件),其中,2件因申请人主动撤销而不再处理,2件按流程规范办理并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务、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针对发布信息逐层审核,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政策法律等方面全面把关,强化源头管理,确保公开质量。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95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5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实行网友互动咨询AB岗值守制度,由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统一将网友咨询及时流转到业务科室进行规范答复。全年共收到网友咨询21条,回复办结21条,平均办理时间2天,均评价满意。

    (五)监督保障

    制定《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别从加强主动公开、突出重点领域、推进基层“两化”、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政策解读、压紧压实责任六个方面,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精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56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体现不够明显,公开发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丰富,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三是公众参与度较低,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部署和督促,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拓展公开深度。加大安全生产、救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备灾管理、灾害救助、应急管理、事故通报、预警提示等信息发布,积极主动回应民生关切,扩大公众知晓率和覆盖面。三是加强培训指导,筑牢公开基础。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配套制度文件的学习,不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促进信息公开成为行为自觉。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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