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9:49 来源:滁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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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3〕1号)要求,结合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2022年新制发3件,全部关联意见征集、意见反馈、政策解读,同时发布业务咨询科室联系方式,提供相关附件下载,便于网友咨询和下载打印。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组织规范性文件、规划、工作要点、方案等涉及公众知晓的文件制作科室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全年共发布本级政策解读13条。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立市县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指导帮助县(市、区)局业务科室理顺工作关系,梳理问题清单,逐项对账销号。同时通过开展横向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好做法,进一步规范信息的发布、提高信息的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共收到1份依申请公开件,因申请人主动撤销而不再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范信息发布管理,研究制定《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务、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滁应急党〔2022〕14号),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确保信息发布安全,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5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21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提高与网友的实时互动,实行网友互动咨询AB岗值守制度,将网友咨询及时流转到业务科室,规范、准确进行答复。全年共回复网友咨询37条,其中23条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14条在5天内答复,全部评价满意。

    (五)监督保障

    研究出台《滁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管理办法》《滁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发布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39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观念意识还不够强;二是政务公开发展存在不平衡情况;三是政务公开的工作水平还存在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加强工作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通过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工作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有序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水平。充分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配套制度文件的学习培训,充实建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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