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观摩“零距离”,研讨交流促提升

滁州开展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日期:2023-10-30 17:49作者:宣海来源:滁州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阅读:字体【  

 10月27日上午,滁州市2023年首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案件来安县“3.20”火灾事故案,由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来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因该起事故对周边企业造成损害影响且社会反响大,为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典型犯罪案件。经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同意,此案庭审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观摩案,邀请省人大代表,省、部分市检察机关到庭观摩。滁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业务科室、各县级应急局执法人员、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40余人现场观摩。

 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的省人大代表、检察机关和滁州市应急管理局代表在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交流研讨会,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八号检察建议”、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效能等方面深入交流。滁州市应急、检察、法院、公安部门将以此案为样板,加强协作配合、依法能动履职,建立健全立案、移送、诉讼、监督等环节工作机制,从深层次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