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任务 定标准 推进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3-07-20 15:55作者:王曦东来源:滁州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科阅读:字体【  

近日,市森防指印发《滁州市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试行)》),提出了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规范了5大类17项任务清单和50条具体建设标准,明确了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

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是森林防灭火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扑救和处置森林火灾的首发力量保证。近年来,通过狠抓基层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我市乡镇(街道)森林消防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够高、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参差不齐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此,市森防指办公室在充分借鉴省内外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征求各县(市、区)森防指办公室和市林业局有关单位的意见后,出台了《标准(试行)》,对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标准(试行)》明确了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责任网。着力构建组织健全完善、责任全面落实、基础牢固夯实、风险精准管控、救援高效有序的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体系。在乡镇(街道)建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在村一级设立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统筹扩大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主体规模,压实各级干部主体责任。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标准(试行)》要求乡镇(街道)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重点配置的原则,在原有森防基础上,丰富拓展新设施,进一步优化引水灭火基础设施、林火阻隔设施、重点卡点设施、监测监控设施、避灾安置设施等五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完善防灭火一体化建设。

在队伍建设方面,《标准(试行)》明确乡镇(街道)建立不少于15人应急森林消防队伍,确保拉动出勤率不低于80%,并从装备物资、机制体制、信息储备、后勤保障等多方面加强综合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深化隐患排查、巡防巡护网格化模式,完善镇村直通预警渠道,积极组织开展跨区域协同演练,实现应急救援力量“共建、共训、共享、共救”。

《标准(试行)》还就规范化建设运行保障工作提出要求。在宣传教育方面,要求涉林村制定有关森林消防安全的村规民约,督促用火个人落实用火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森林消防安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工作;并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五进”活动,借助三微一端等多元化平台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在岗位培训方面,要求乡镇森防指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1次基层责任人岗位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在经费保障方面,要求将森林消防经费列入镇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消防工作需要,包括日常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宣传教育经费、队伍装备经费、扑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