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2 09:17作者:市应急管理局来源:滁州市应急管理局阅读:字体【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兴安”战略,充分发挥我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技术支撑作用,逐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科学性,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拟在原市专家组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补充专家组组成人员,以优化调整专家队伍。现就推荐新一届专家组成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主要任务

(一)参与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政策、规划的研究、论证以及有关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制定;参与安全生产学术研讨交流和专题调研,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分级评估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其事故调查分析并提供技术支持。

(三)参与安全生产科技项目验收、成果鉴定以及技术与产品的研发、推广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信息化、装备建设等项目方案编制及其验收评审工作。

(四)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参与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其它相关活动并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二、专家组专业范围及组别

专业领域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消防、冶金工贸、信息化与装备等6个专业组及相关专业。

三、专家组成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安全生产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二)熟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了解本学科、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

(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资格且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工作经验丰富,在本行业和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技)术知名度的专业人员;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胜任并愿意承担安全生产专家工作。

四、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可根据专家组成员推荐条件,在本系统、行业分别推荐专家组成员。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人选,由被推荐对象填写《滁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符合推荐条件的个人,可自荐,但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三)市安委办从推荐的名单中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专家聘任证书,纳入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对决定聘任的市安全生产专家另行公布。

五、有关推荐要求

(一)推荐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滁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申报表》(见附件),除“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外,其它栏内容一律用电脑打印。

(三)请于71日前将书面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市应急管理局科技和信息化科。

联 系 人:彭 飞

联系电话:0550-3075991

电子邮箱:573194457@qq.com

地址:滁州市西涧中路4288

 

 

附件:滁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申报表     38附件.doc

 

 

 

                                          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