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滁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5 16:15作者:阚欣来源:滁州市应急管理局科技和信息化科阅读:字体【  

关于推荐滁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局各科室、直属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参谋助手作用,滁州市应急管理局拟在原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基础上,调整专业组划分,扩充专家队伍,通过推荐组成新一届应急管理专家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主要任务

应急管理专家主要是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抽查;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和事故技术分析与风险评估;参与相关专业领域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开展安全技术咨询;参与安全生产科技项目验收、成果鉴定以及技术与产品的研发、推广;参与安全生产信息化、装备建设等项目方案编制和验收评审工作;为安全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划的制定(修订)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二、专家组专业范围及组别

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遴选以下7个领域的专家组成员:

1. 非煤矿山专家组;

2. 化工及危化品专家组;

3. 火灾防治专家组;

4. 工贸行业专家组;

5. 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

6. 救灾减灾专家组;

7. 科技装备与信息化专家组。

三、专家组成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应急管理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二)熟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了解本学科、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

(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评价师);

(四)具有5年以上从事安全生产相应领域工作的经历(或工作经验丰富,在本行业和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知名度的专业人员);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四、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可根据专家组成员推荐条件,在本系统、行业分别推荐专家组成员。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人选,由被推荐对象填写《滁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市应急局。

(二)个人自荐。符合推荐条件的个人,可自荐,但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三)市应急管理局从推荐的名单中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专家聘任证书,纳入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对决定聘任的市应急管理专家另行公布。

五、有关推荐要求

(一)推荐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滁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见附件),除“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外,其它栏内容一律用电脑打印。

(三)请于9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市应急管理局科技和信息化科。


联 系 人:阚欣

联系电话:0550-3075991

电子邮箱:1002571437@qq.com

地址:滁州市西涧中路4288号

 

附件:滁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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