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4-20 15:13作者:滁州市应急管理局站管来源:滁州市应急管理局阅读:字体【  

滁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任务要求和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为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 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法治理念。坚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法治学习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测试,举办《民法典》等专题法治讲座。坚持将法治理念融入到应急管理工作中,将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贯穿应急管理全过程。

二是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多次对法治工作作出指示批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同步部署,同步落实。

三是依法推进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六保六稳”等重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依法就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防范、复工复产、安全指导服务和执法监管等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开展疫情防控督导、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重点场所安全指导服务及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企业复产复工验收程序。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持续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筹集帮扶资金5万元局主要负责人每月一次到结对村调研指导,走访慰问贫困群众。安排副县级干部和选派干部常驻定远县马刘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利用“安全生产月”中的“五进”活动,进行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法治宣传和政策解读,普及安全知识,强化法治保障。立足部门职能做好“六保六稳”,抓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服务,帮助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事故罚款分期缴纳等方面提供便利。有序做好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考核工作,实地指导4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制定复训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督促做好学员健康登记和安全防护,复训以来,共举办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班41期、发证7200余人。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是全面完成机构改革职责划转。有序承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等机构职责,积极推进职能融合,完善工作制度,构建了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内设机构职能体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职责。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总体平稳,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同比“四个下降”,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有效应对了今年发生的历史罕见汛情灾情,实现了“四个没有”:全市没有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件,滁河、淮河干堤等重要设施没有受到损毁,所有水库没有发生险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没有受到影响。应急管理部和省对我市防汛和救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我局党委被省委组织部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救灾先进党组织,并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防汛救灾先进单位。

二是积极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持续优化“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精简审批环节和时限,办件平均承诺时限由原来的3.6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办件平均材料数为2.2个;全程网办事项占比100%、网上办件率100%、办件覆盖率达90%以上。全年办件185件,获得服务评价均为“非常满意”,办件满意度达100%。公告19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公布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并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年开展执法检查次数1887次,作出执法文书3083份,实施行政处罚172次。坚持问题导向,开展“1+10+10”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市共开展督导检查3952次,排查问题隐患23958项,监管执法罚款2029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46家,暂扣吊销企业3家,关闭取缔企业13家,约谈警示147次。印发《关于在应急管理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梳理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内容和方法、抽查依据等内容,统一规范检查抽查行为。实施随机抽查6次,部门联合抽查1次,下发部门联合抽查任务5次,年度抽查计划完成率100%。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认领“互联网+监管”事项7项,编制市级检查实施清单,共开通监管用户15个;监管行为采集录入107条;监管信息上报21条。处理风险预警信息1条。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已将4家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依法直接查处事故7起(其中:较大事故2起、一般事故5起),追究责任单位9个、责任人员17人,行政处罚196.5万元。挂牌督办一般事故11起。 办理举报信访案件185件,做到“有报必查、违法必究”。

三、 着力“建章立制”

一是健全和完善制度。修订《滁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内容纳入《考核评分标准》。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制度。成立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制定《滁州市应急值守工作暂行规定》、《滁州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对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进行规范。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将规范性文件作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程序进行。全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按时进行文件备案。按要求开展民法典涉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近十年来的涉及安全生产的2057件文件进行梳理,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13份。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废止文件1份。

三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编制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指导目录。开展市经开区、苏滁高新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委托工作,赋予两地行政处罚权。

四、强化监督和制约

一是坚持“三项制度”。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等载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配发“安监卫士”移动执法终端,要求执法检查必须运用执法终端将执法信息上传系统,每季度通报一次执法终端使用情况。翻印《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人手一册。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要求在执法检查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执法身份,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根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办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件,做到应审尽审。

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等信息1500余条。坚持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对防汛抗旱、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性事件主动发声,举行新闻发布会2次,通报安全“大数据”,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局负责同志带队走进《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与听众进行在线交流。组织《中国应急管理报》安徽记者站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灾后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等工作情况,进行采访报道。面对历史罕见的汛情灾情,主动接受中央电视台、安徽卫视等新闻采访,提供防汛救灾有关工作信息。

三是内外监督并举。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做到凡制必审,未经合法性审核不得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宣贯《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行为。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案卷集中评查活动,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聘请法律顾问参与事故处罚听证会2次,参与合法性审查4次,参与信访事项答复1件,有效预防行政风险。邀请市政府法制监督员参加安全生产执法活动2次,对执法的程序性、规范性进行监督。在局网站设置部门信箱、我要咨询、我要投诉、我要建议等栏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复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制作短视频,通过安全生产月等社会化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宣传,鼓励社会公众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

四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认真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程序要求,依法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

五、 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开展普法活动。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落实普法任务、对象和责任部门。开展七五普法终期评估自查并报送评估报告。会同市司法厅、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3万余人参与竞赛活动。制作安全生产微视频1件,参与 “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法治微视频评选。选送10件作品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活动,琅琊局1件微视频作品被应急部评为三等级。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社会化宣传,举办应急管理线上课堂、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安全生产“五进”活动等,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三是强化法治培训。举办1期安全生产执法报告会,邀请省厅领导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方面的授课。举办2期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邀请市司法局领导作辅导报告。全市选调20人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组织2019年市内发生亡人事故的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参加全省警示教育培训会。组织执法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全市233人通过考试。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仍较薄弱;法定程序履行有待加强;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高;“放管服”改革有待深化。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努力为“十四五”良好开局、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