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滁政办秘〔2020〕83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市情调查,是摸清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提升全社会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进一步查清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的基本状况,摸清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各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党委、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根据我市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一)普查前期准备(2020年):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
(二)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2021年至2022年):完成全市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滁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研究决策。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滁州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发挥专业第三方力量,充分利用全国、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我市普查系列成果。
各县、市、区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普查总体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普查实施方案。
五、普查经费保障
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各县、市、区政府要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负责市本级相关支出和市直部门跨地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普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增强共识,扎实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二)保证质量,规范管理普查数据。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要将普查质量贯穿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过程,落实到各个工作阶段,确保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权威性。
(三)深入宣传,营造普查工作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采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展牌、展板、黑板报、宣传单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良好局面。
附件:滁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滁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金 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张其广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凌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圣权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献余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文冬 市统计局局长
孙宁生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徐晓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 勇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正强 市经信局副局长
陈启诚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程 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桑东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
江 海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戴 弋 市住建局副局长
梁 勇 市交通局副局长
包义胜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周孟松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黎国梁 市文化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王 平 市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
徐忠鸿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史 宇 市林业局副局长
宋佑之 市气象局副局长
陈传慧 市地震局总工程师
孙 宏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永宾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斌 琅管委副主任
李保珠 滁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赵丰富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陈启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