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6 11:18作者:ajjsun来源:滁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苏滁产业园,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相继对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做出部署,张祥安书记、许继伟市长分别批示,要求从严抓好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2018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范围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按照政府主导、综合治理、单位主责、群防群治和从严问责的原则,推动全市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检查,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及时化解风险、消除隐患,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控小火、防大火,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30日前)。各级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地区、各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市安委会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各地要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各地民政、消防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各地住建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聚氨酯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各地商务部门加强节庆期间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主办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等防范措施。

2.加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检查。各地文化、文物、消防部门要对照前期单位自查、部门排查发现的隐患清单,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消防设施,配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施设备,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3.加强社区农村检查巡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等基层力量,要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问题,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各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春节期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4.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18年11月下旬,各地要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并将检查验收情况纳入地方政府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201812月底前,各地要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各地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春节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排查一次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

5.加强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地邮政、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1130日前完成本地物流仓储企业的摸排工作,摸清场所的名称、地址、规模、是否办理消防手续、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最大限度地防止失控漏管;春节前各地消防部门要配合邮政、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对物流仓储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各地要督促物流仓储企业加大隐患自查自改力度,强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自觉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物流仓储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组织物流仓储企业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

6.因地制宜开展整治。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冬春季节本区域内火灾多发的时段、场所和类型,找准薄弱环节,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要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网站工作;结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要求,规范完善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公示、警示和提示宣传;组织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加大消防科普馆、教育馆的建设投入,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参观体验。

2.加强安全提示。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各地及时组织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通过户外广告牌、电子屏、标语横幅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3.加强消防培训。11月30日前,各地要组织一次行业部门、国有企业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1220日前,消防部门要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巡查检查能力。同时,要督促各社会单位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4.加强曝光督办。各地要定期联合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当地政府要挂牌督办。

(三)优化消防应急救援能力。

1.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地要按年度计划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收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

2.规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各地要有效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统筹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2018年底前,各地消防、气象、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一次应急联动实战演练。

3.强化应急救援各项准备。2018年11月底前,各地市政、供水等部门要组织对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落实防冻措施。各地消防救援队伍要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练兵活动,落实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前,组织力量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

(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

1.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各地要紧盯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

2.提升社会面防控等级。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省、全国“两会”等期间,各地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3.前置应急力量。各地要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旅游景区、公交场站以及重点保护文物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办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承担日常工作。各地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11月底前,各地政府要通过召开一次常务会或办公会的方式,专题研判本地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二)强化监管协作。各行业要分别制定下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各尽其职。1130日前,教育、经信、公安、民政、规建、房产、安监、商务、文化、旅游、卫生计生、工商、质监、广电、能源、邮政、文物等部门要组织所属行业、领域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填写自查登记表(附件1);要建立台帐,制订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春节前,要结合消防安全形势研判,重点监督抽查火灾高风险单位,选取养老院、医院、博物馆、商市场、建筑工地等重点行业系统单位,联合消防部门开展至少一次示范性检查。

(三)开展约谈提示。各地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国有重点企业。各地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地消防部门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四)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市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行业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要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各地请于20181130日前将方案和部署情况报送市消防支队(联系人:刘强明,联系电话:3016055);12月起,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1: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

附加2: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实施细则

 

  64号附件.doc

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26

 

 

 

 

报:省安办,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