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安徽艳阳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
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告
滁安监二告〔2018〕14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办〔2014〕49号)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安监规〔2014〕133号)等规定,经评审组织单位组织评审合格,决定核准安徽艳阳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新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牧马湖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滁州市南谯区生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来安县康健新型墙体材料厂、滁州神煜液压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为工贸行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通告。
滁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