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日期:2020-03-20 11:46作者:应急管理局来源:滁州市应急管理局阅读:字体【  

319日,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参加学习。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献余主持学习会并讲话。

会议指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定,制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要把《规定》作为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学习解读,确保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坚持“责”字当头。局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要坚持“全”面覆盖。局党组带头学习贯彻《规定》,明确《规定》中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坚持“严”字发力。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到个人,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