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建立自然灾害灾情会商联络员会议工作规则

发布日期:2021-05-13 09:32作者:滁州市应急管理局站管来源:滁州市应急管理局阅读: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511日制定了《滁州市自然灾害灾情会商联络员会议工作规则》,明确了联络员会议主要任务、职能和联络员工作职责,为及时防范、妥善应对、有效处置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提供了制度保障。

根据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滁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等有关要求,会议由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分为例行会议(针对固定时间段和固定任务,如防汛、抗旱等工作)和临时会议(针对紧急特殊情况,如台风、风雹等)两种形式,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促进重点涉灾部门间的合作交流,会商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规范灾情信息发布,加强灾害预警服务,提高灾情信息管理水平等相关内容。

参加联络员会议的单位包括应急管理局、教育体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25个减灾救灾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必要时可视具体情况扩大参会人员范围。《工作规则》制定了规范顺畅的工作流程,做到了依法依规、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协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