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滁州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精神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140号)和《安徽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皖安监法〔2018〕126号)有关规定,拟对市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24日印发的《滁州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滁政办〔2013〕39号)进行修改,现征求意见,请于9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李红兵,电话:3075693,邮箱:cz12350@126.com。
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