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滁州市市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的公告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通知》(矿安皖传〔2022〕11号)要求,现将滁州市市属地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政府包保责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包保责任人
序号 |
矿山企业名称 |
地址 |
生产状态 |
政府包保责任人 |
1 |
滁州铜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滁州市琅琊西路1号 |
停产 |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继敢 |
二、包保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有关职责,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推动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所包保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了解矿山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整改等工作信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4、适时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督查检查,对矿山企业安全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并及时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