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滁州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8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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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形成规范有序、重点突出、分级分类管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拟制了《滁州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办法》起草工作,2022年6月23日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滁州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中新苏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意见建议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022年7月6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正式印发文件。

    三、工作目标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工作作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任务落实落细。同时强化属地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二是推进精准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分类分级基础上精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避免在执法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脱节。“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基础上,实施动态检查。对典型事故等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以及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动态监测等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执法检查,不受执法计划、固定执法时间和对象限制,确保执法实效。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八条内容。

    一是明确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层级分工。为推动执法效能持续提升,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滁州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科学划了分生产经营单位类别。根据生产经营单位行业类别、生产经营规模、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安全风险等级等判定标准,科学划分生产经营单位类别。

    三是合理划分了执法事权。在统筹分析辖区内行业领域企业数量及规模、安全风险状况、执法难度以及各层级执法能力水平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事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负总责,原则上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

    四是规范了建档管理。综合考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状况、发生事故以及违法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群众举报查处情况、安责险投保情况等,以安全风险程度为基本依据,实施建档管理。

    五、创新举措

    本文件明确了滁州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工贸行业层级分工,科学划了分生产经营单位类别,合理划分了执法事权,规范了建档管理。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促进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完善和执法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滁州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七、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科

    咨询电话:0550-307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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